賽馬會「集大使成大事」計劃 - 全城帶「動」x Sunny & Zander 慈善挑戰跑

賽馬會「集大使成大事」計劃 - 全城帶「動」x Sunny & Zander 慈善挑戰跑 - 個人組(攜帶狗隻參與)

**請留意,所有參加者禁止攜帶除狗隻以外的動物進入活動會場。

狗狗入場要求

 

1. 狗隻必須在年滿16歲的參加者陪同下進入活動範圍參與活動,每個組別參加者最多只可以帶同一隻狗隻參與。

2. 如狗隻年紀較大或行動不便,參加者可抱著狗狗、推寵物手推車或使用其他方法,與狗狗一同完成賽事。

3. 所有狗隻必須已接種預防狂犬病的疫苗,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出之有效狗只牌照,並已植入微型晶片,能夠辨認其身分。

4. 所有狗隻必須在不少於14天前已全數接種預防一般傳染病的疫苗,包括:犬瘟病,犬小病毒性腸炎,及漁農自然護理署認為須加預防的其他疾病。

5. 參加者應注意自身及其狗隻安全,並妥善管束狗隻,以免狗隻走失,或對其他參加者或狗隻造成滋擾或傷害。

6. 所有狗隻在活動範圍內必須以狗帶牽引。如狗隻重量超過20公斤,狗帶長度不應超過2米。

7. 所有鬥犬或被稱為危險犬的狗隻必須佩帶口罩,狗帶長度不應超過1.5米。鬥犬包括鬥牛犬、日本土佐犬、杜高阿根廷犬、巴西斗牛犬或涉及任何一種鬥犬的混種狗隻。

8. 參加者須自備飲用水及器皿供狗隻使用。參加者亦可於活動會場到水站補充自來水。

9. 請保持環境清潔衛生,切勿讓狗隻隨處便溺。大會於活動期間設有狗隻專用廁所,狗隻使用後參加者須妥為收集和處置狗隻的排泄物。

10. 無論何時均須嚴格遵守《公眾衞生(動物及禽鳥)條例》(第139章)、《貓狗條例》(第167章)、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(第169章)、《狂犬病條例》(第421章)及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》(第586章),以及該等條例的附屬法例和所有其他相關法例的規定。

11. 如狗隻於活動期間被發現以下徵狀,大會有權要求參加者帶同狗隻離場。

  • 狗隻沒有有效的微型晶片及/或疫苗注射紀錄
  • 狗隻在活動期間被發現患病
  • 狗隻對其他參加者或狗隻表現出侵略性
  • 參加者未能或沒有能力控制狗隻

世界紀錄:「最多人同時與狗狗親吻」

召集時間:10:00 am

挑戰時間:10:30 am

 

最多5Mb

最多5Mb

至少 16 歲